人到底是不是一個理性的動物呢?我們追求的價值和利益,是否常常被公平和主觀的立場所限制住,而失去雙贏的機會呢?
在英國有一個實驗中心做了一個心理研究,他們把所有人分為許多組,每一組有兩個人,A和B。 然後把一千英鎊分給A和B兩個人。如何分法呢?
A有決定權,B有拒絕權。如果B拒絕接受, 那A、B兩組人都拿不到任何錢。
結果顯示:
如果A決定各分一半,當然皆大歡喜。
但是如果A決定拿70%,那B組就只能拿30%,B組的接受度可能不像分一半那樣高。許多B組的人拒絕接受,那麼許多A、B兩組人都拿不到任何錢。
大部分B組的人也拒絕接受, 如果A決定分80%,B拿到20%. 他們寧願拿不到錢,也不願看到A組拿80%。
所以,是要接受這不公平的分法呢?還是要在雙輸的情況下,而大家都沒好處呢?為什麼人不能為了追求雙贏的局面,而拋開立場與他們自己所以為公平的堅持,讓大家都有好處的可能呢?
就像前面所提到的,人到底是不是一個理性的動物?因為我們覺得不公平,我獲得的比較少,所以我要讓你也不要得到。但什麼是真正的“公平 ”呢 ? 有時候這是相當主觀的,是否平白無故的獲得金錢贈與是公平的呢?
這是不是完全不理智呢?所以,為什麼人會不快樂,因為我們的期望值設的太高或不夠實際。如果我只接受那20%,至少我有獲得了,總比沒有好。如果,我們能在期望值當中,預想我們只要從當中學習到某些東西,那就很快樂了,那你或許會少了許多情緒的糾結。
在你的生活當中,你是否也遇到理智上說不過去,但感情上還是很糾結的例子。歡迎你來我的會員網留言與我們分享,大家來討論看看。